唯识063(上)

卷一,二十四页,讲小乘的有关《俱舍论》、《集论》方面的见地上执着的问题。那么现在二十四页最后一行,“为所缘缘,谓能引生似自识者。”他们的见解,认为我们的前五识,例如(举例子),认为眼睛耳朵等等,是外界的所缘缘作用。“谓”他们讲,能够引生(外界引出来,引发)自己内在的分别的作用;“似自识者”,好像自己所生出来的功能。
他下面讲,“汝执彼是此所缘缘,非但能生,勿因缘等,亦名此识所缘缘故。”他说你们坚执认为,“彼是此所缘缘”,这一切的作用,是因缘里头所缘缘的关系;不但能够生出来心意识的分别作用,例如一切因缘等;所以你们归纳起来,都是此识的所缘缘的作用。现在举例子:
“眼等五识,了色等时,但缘和合似彼相故,非和合相,异诸极微,有实自体。分析彼时,似彼相识,定不生故。”譬如说眼等前五识,包括眼睛、耳朵,眼耳鼻舌身,身体的感觉。“了色等时”,眼睛看到外面一切的色相,心里头就很明了,这是什么东西,或者是墙壁,或者是山、是水。“但缘和合”,这个是因缘和合拢来。换句话,眼睛能够看,外面没有这个缘,看不到东西,只看到空。没有山没有水,我们没有看到。你说我意识里头有,那是第六意识的想象,这是讲实际的。“眼等五识”。
“了色等时,但缘和合。”那么我们所看到的这一切山啊、水啊、人啊,一切的东西,“似彼相故”,不是真实的。譬如我们现在看到人,或者你们诸位看到前面的扩音器,是这个样子,并不认为你所看到的就是真实。“似彼相故”,好像是那么一个现象。
那么严格拿现在的科学观点的论调也是一样,角度不同,每个人坐的方位、角度不同,所看到这个东西的这个相(现象)也是两样。加上我们自己这个眼睛,有视力好的、有色盲的、有近视的、有老花的,同样是看这个东西,眼识所了解的,都觉得自己看到,每个人并不一样。所以看到的一切的现象啊,四个字:“似彼相故”,好像是真的一样。
“非和合相,异诸极微。”看到这些东西,也是眼睛眼根同外面光色、空间等等。所以眼睛看东西有九个条件,我们学过《八识规矩颂》,你们都听过了。必须要空间、有距离、有光色、有眼睛等等,一切等等因缘凑合才看到。像耳朵听声音,只有八个因素了,一路一路少下来。鼻子闻香味等等,只有七个因素了。所谓《八识规矩颂》讲过的,“九缘八七好相邻”,那么一样一样凑合拢来,这是和合相。这个因缘凑合拢,眼睛才能看东西。譬如有光色、有物象,但是我们眼睛坏了,这个主要的缘去掉一个,那么我们看不见外面东西的色相。当然你眼睛,还有这个眼识,意识上的眼识还能看吗?是能看的。不像我们有眼睛的人看到的色相。一个没有眼睛的人看到前面,黑洞洞的,或者白茫茫的一片,他只看到这个;色相的分别不了解了,和合不拢来。他说,所以眼睛看东西,不是一切和合拢的话,光是一个所缘缘,“异诸极微”,它同物质的最初那个极微的本身两样。
“有实自体,分析彼时,似彼相识,定不生故。”那么眼睛看东西外面这个相,“异诸极微”,同一切物质的成份不一样了。一切物质,“有实”,是真实的,自体、它的本身是真实的。譬如我们看这个东西,这个东西不但看见,手摸起来它的确有一个硬的,有这么一个三角形的,现在是实在的。“有实”,有实际的它的“自体”的存在。“分析彼时”,可是我们仔细地分析时,“似彼相识,定不生故。”那么分析的结果啊,我们眼睛能够看东西,这个眼识的这个作用,你把它分析结果,好像看到有个假象,有一个现象,“定不生故”,这是出不来的——假使只知道所缘缘的关系。
“彼和合相既非实有,故不可说是五识缘。勿第二月等,能生五识故。”所以,举眼睛看东西作例子,和合相;既然说不是真实的,这个是虚假的,那么你们的理论,他说就不成立了。所以不可说是五识(眼耳鼻舌身)这个五识因缘所生,因所缘缘所生的,只认为是所缘缘的关系。等于我们看月亮,月亮就是一个月亮,没有第二个月亮。第二个月亮有啊,是我们意识境界的幻想。那么这一句话我们要加以说明一下,假使眼睛坏了、生病了,譬如说角膜炎啊什么,生各种眼病,有时看一个月亮看一个东西变两个,那是病态,病态不属于此限。
“非诸极微,共和合位,可与五识各作所缘。此识上,无极微相故。”这个本身的文字讲,我们先管本文:他说,不是一切的物质那个本身的极微,共同和合来,才能够生出来,看见这个现象,和合的位。“可与五识各作所缘”,那么,他说假使不是物质的关系,“共和合位,可与五识各作所缘”,物质跟我们眼耳鼻舌身这个五识,每一样各作所缘。譬如我们拿眼识来讲,眼识是看东西,缘就是可以看到外面东西;能缘的本身不是在眼根、不是这个眼睛。能看这个功能啊,是后面有个东西,就是心意识所变的,心能够看。这个心不是讲我们现在心理的心,是本体生命功能那个心,是这个能够看。那么心跟眼睛俩比起来,眼睛已经不是能看的东西;眼睛是能看的这个功能所发出来,变成所看的第一个工具。所以拿眼睛的立场来讲,眼睛是能看的;外面一切人物、山水,这是所看的现象。所以,眼与外面的色相和合拢来,发生看见的作用,和合位,可与五识各作所缘。“此识上无极微相故”,看见是看见,眼识;眼识的本身上面,能看见那个东西,并不一定属于眼神经细胞、是极微;“无”,不是唯物的功能。
“非诸极微有和合相,不和合时无此相故。”所以,不是一切物质的本身这个,名词我们不加解释了,“极微”,极微就是最初最初的那个物质的功能,拿现在讲啊,或者是原子啊、电子啊、核子啊这些因素;不过呢,这是只能够借用科学的东西。古人所讲的极微,就是肉眼分析到最后,似看见、似看不见,那个粒子。他说不是那些极微本身具备有和合,和合是因缘作用、合拢来,譬如面粉、白糖、水,和合拢来做了馒头、做了一个面包,它是和合拢来的现象。我们眼睛看任何东西,都是要眼睛跟外面色相的和合。“不和合时无此相故”,光有眼睛看外面东西,没有外面的对象因缘和合,我们看不到。
“非和合位与不合时,此诸极微体相有异。”假使不是因缘凑合拢来,“和合位”,位不是代表空间,包含了空间。譬如诸位跟我,我现在眼睛一看,就看到大家;大家抬起眼睛也可以看到我,这个现场就是和合位,不是空间,不能说完全属于空间的关系;有这个实体、有这个空间、有这个色相,有眼睛,看到了。
那么看到了,当下就看到这个现象,和合位。“与不合时”,假使我们眼睛抬起来看一个虚空,虚空里头没有东西的时候,或者我们黑夜看东西,看不出一个有形象的色相,这个眼识同外面色相不和合的那个时候。不过这个里头要注意哟,我们夜里看黑暗,是对于外面色相一切不和合;但是看见了什么?看见了没有?看见那个黑暗。现在问题不是讲黑暗等等的问题,是讲当眼睛看见一切色相的时候,这是和合位。“非和合位”就是没有东西、看不见;“与不合时”,以及眼跟外面的色相一切没有和合的时候。“此诸极微”,这些物质世界的这一切的现象,最后的这个极微的东西;“体相有异”,它的体同它的现象,各有各的不同。
“故和合位如不合时,色等极微非五识境。”因此他说,和合的位,因缘凑合拢来的时候看东西,以及因缘不凑合、不和合这个时候,外界一切色等,本身的极微,“非五识境”,这不属于前面眼耳鼻舌身前五识的境界。这是一个。
“有执”,你们集论方面的,也是小乘的学派的理论,执着了,说有一派执着了。“色等一一极微,不和集时,非五识境。共和集位,展转相资,有粗相生,为此识境。彼相实有,为此所缘。”《集论》方面这一派的观念理论,同《俱舍》也是差不多,中间的差别很小。他们坚持“色等一一极微”,眼睛所看见的;都拿眼睛来作一个先例,声音、身体的感觉,同这个道理是一样,所以只举一个例子。“一一极微”,各种各样的物质的本身,集论就讲不和集时,中文的翻译,一个字也差别很大,一个讲和合、合拢来;一个讲和集,和合集中起来。“非五识境”,这不属于眼、耳、鼻、舌这前五识这个境界。
如果“共和集位”,等它这个因缘凑合拢来,到这个情形;“展转相资”,互相的变化所引发。当我们眼睛抬眼一看,我们以前也比方过,看这个电灯的光,我们不研究它、粗看,只晓得这个亮光的存在;仔细地研究呢,电灯光、第一眼看到那个光波,已经是放射掉、消失了,就没有了。那么后来看到的,是这个光波的不断的放射,连续不断的接上去的放射,所以我们看到前面有光。这个道理就是说明“有粗相生”,很粗的现象,我们认为眼睛看到光了。实际上这个光里头,光波每一个分子随时都是生灭中,分析起来是这样。那么,《集论》这一派也是这个道理,懂了。“为此识境,彼相实有,为此所缘。”所以他们认为我们这个眼睛眼识看东西,看一切东西,可是他们认为外相实在是存在的,光是永远存在,物质的世界一切都是单独本来存在的。譬如我们打坐起来眼睛闭到,不看外界的东西;假使我们觉得看不见东西,那是你的眼识、眼根不去看,因为眼皮关起来,看到内在一个光影去了,你不看外面。可是外面一切万物的境相,并不因为你不看,它就消失了,它还是自己存在的,所以外相彼相实在有。那么外面的有,所以我们眼睛一抬起来就看到,“为此所缘”,就是外界是我们所缘的境界。
“彼执不然”,他把内外分开了;而他们的这些认为,并不一定对。
“共和集位,与未集时,体相一故。”譬如外界的环境,我们眼睛一抬,就看到外面的色相;加上眼识、我们本身能看的那个功能,眼睛、色相;“共和集位”,和合拢来、凑合拢来、集中起来看到东西。乃至我们眼睛不看的时候,外界一切色相还摆在那里。它的体,一切万物的相,同我们眼识的这些作用,它的体、它的相是心物一元,本来是一体的。可是在现象上呢?
“瓶瓯等物,极微等者,缘彼相识,应无别故。”这个瓶子,或者这个烟灰缸;瓯就是碗,装东西的。他说外界这一切的东西,“极微等者”,物质的东西是许多的极微合拢来,构成了这一个物质的现象。“缘彼相识,应无别故”,我们眼睛看外界的瓶子这些东西,了解它的一切色相,“应无别故”,应该没有差别。就是说,体相一如。
“共和集位,一一极微,各各应舍微圆相故。”那么,实际上我们眼睛抬起来看东西,共同相和合、集中一点,在这个时候起的作用,外界一切一切的极微;“各各应舍微圆相故”,每一样每一样的东西,应该自己本身舍弃了微妙的、圆满的这个现象。
我们现在先把文字了解了这一段。因为我现在讲到这里,我的感受上,诸位研究的人发生一个茫然的困难,这就是唯识的讨厌,所以我心里一直想把这一本书用白话的新翻。不新翻,看得很痛苦。现在我们根据文字那么讲,讲了半天一定听得也很茫然,不晓得讲些什么。现在所以把文字先了解了,我们等一下做个讨论。
“非粗相识,缘细相境,勿余境识,缘余境故。一识应缘一切境故。”“非粗相识”,就是我们刚才讲,眼睛看东西看的是粗的现象。“缘细相境”,有时我们意识加上分析,眼睛的作用能够看东西,分析到最详细的那个境界。“勿余境识,缘余境故”,实际上眼识的作用还是一个。能够加以分析的话,是意识加上的。不是说其它的境界引发了我们眼耳鼻舌其它的识的作用。“一识应缘一切境故”,所以一种识,或者眼识、耳识等等,这个识的作用,能够对其它的,对声音、对别的一切境界都能够起作用。
“许有极微,尚致此失。”他说,你们承认物质世界这个极微是自身存在的,那么产生的毛病多了。这个极微的本身是个什么东西呢?应该理论上、修证观点上有这个错误。这一段。
我们看《成唯识论》,乃至古代这些唯识、佛学家的书,他们批驳小乘观点,承认心物两个单元,各有各的范围。精神世界是精神世界的范围,物质世界是物质的范围,小乘的观点。所以小乘人证道,可以了自己;没有办法说真做到心能转物,这个没有办法做到的,那是大乘的境界。不过大乘境界也是很不容易。我们理论上晓得心能转物,没有看到一个人修持到达了心真能转物。所以都还在小乘境界资格还不够。
那么这个小乘的认为呢?心、这个识,可以了自己,不能够转外物;外物是意识心不相应行法,各有各的范围。那么唯识当然是大乘思想的境界,它认为心物是一元的。这一句话我们听了,尤其是身为中国人,在中国哲学思想上我们听了很高兴,很承认;但是糊涂的高兴,糊涂的承认。怎么样心物是一元的?说“我绝对相信这个理。”那是你盲目的相信,你没有证到,心不能转物嘛。同样理由,物能转心倒很明显的。所以唯物思想的人他绝对相信物能转心,人的一切受环境的影响,一切一切都是受环境的影响。乃至我们现在假使一种麻醉药给你打下去,你这个人就疯了,疯了一样。你说我心里晓得:“哎哟,这是麻醉药的关系,我不管它,我还是不疯。”可是你还是疯了,你抗拒不了的,一切物能左右你。譬如喝下酒去,你酒量最大:“我喝酒不醉。”结果还是醉了。等于会喝酒的人喝醉了以后,老兄你不要喝了吧,醉了吧?“哎,没有醉,没有醉!我怎么会喝醉的!”他早醉了。他说物影响人的一切。这是我们一般人所了解的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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